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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徐慧玲, 女198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身份证号码331081198910184067

  被继承人徐合东于2019年12月31日在家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房产的50%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女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 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

  声明人:徐慧玲

  2020年1月8日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徐佩瑶,女,1995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身份证号码33108119950410402X

  被继承人徐合东于2019年12月31日在家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房产的50%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女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

  声明人:徐佩瑶

  2020年1月8日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林夏香,女,1966年4月10口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身份证号码332623196604103741

  被继承人徐合东于2019年12月31日在家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房产的50%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配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虛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泥桥居C区53号

  声明人:林夏香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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