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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乐清市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标的债权清单 位:元
上述标的债权清单为截止基准日(即2018年12月18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乐清市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到基准日2018年12月18日止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权益,依法转让给了乐清市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乐清市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特此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相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相关权利/权益已转让的事实,从公告之日起,应向乐清市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乐清市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2020年1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乐清市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2020-01-08 2 2020年01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