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杭州德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杭州德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公告清单所列债权及相关担保债权,依法转让给杭州德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依法应当履行债务的民事法律主体,自即日起向杭州德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偿付义务。(注:清单所列债权本金及利息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其后根据债务人实际履行金额、法院判决书及借款合同约定另计至本息全部结清之日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德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