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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法院集中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通讯员 李强 

  本报讯 1月13日,常山县法院举办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发放仪式,为破产企业衢州冠科置业有限公司的18户业主现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20本,有效防范群体性重大风险隐患。

  冠科公司是常山县“中商广场”的开发商,因经营不善发生财务危机。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于2019年3月26日受理该起破产清算案,于2019年9月17日宣告冠科公司破产。这是常山法院首次办理涉房地产企业破产的案件。

  在法院开展资产核查过程中,部分业主强烈反映自己缴纳了购房款和相关费用,冠科公司却迟迟不予办理产权证。法院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角度出发,借助县“僵尸企业处置专班”府院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取回权的方式向房管部门垫付办证费用近40万元。

  “这下像是吃了颗定心丸,能安心过年了。”在发放现场,业主杨女士激动地说。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法院集中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2020-01-16 2 2020年01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