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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802民初5749号

  石秀芬:本院对原告郑梨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802民初574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郑梨平与被告石秀芬离婚;二、婚生子郑翊随原告郑梨平共同生活,由原告郑梨平直接抚养成人。本案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950元,由原告郑梨平负担(已预交)。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5213号

  明珍:本院受理原告周祯军与被告明珍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5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明珍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周祯军借款本金31800元,并支付自2019年9月5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95元,公告费400元,合计995元,由被告明珍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5186号

  周哲军:本院受理原告王立其为与被告周哲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51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哲军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立其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自2002年9月20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733元,公告费400元,合计3133元,由被告周哲军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5184号

  周哲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彩英为与被告周哲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5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哲军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彩英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自2002年9月20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318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718元,由被告周哲军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20-01-16 2 2020年01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