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402民7829号
刘英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333号
李骏钐:本院受理原告陈光汉与被告李骏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1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1月27日起按月利息1.5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7228号
王惠英、黄辉生:本院受理原告汪桂飞与被告王惠英、黄辉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王惠英、黄辉生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整;2、本案诉讼费费用及一切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799号
张国军:本院对原告杨成钢诉被告张国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限被告张国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杨成钢借款本金251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8月15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28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078元,由被告张国军负担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