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浙0726民初5167号
斯笑波:本院受理原告徐津伟诉被告斯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51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387
徐文胜:本院受理原告陈晖诉被告徐文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53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376号
金勇勇:本院受理原告胡文龙与被告金勇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张婷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方渊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7417号
芮建伟:本院受理原告项功营与被告芮建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张婷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方渊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802民初6346号
张月平、易玉丽: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802民初634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张月平、易玉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借款本金185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11月17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总计不得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950元,由被告张月平、易玉丽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逾期强制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20年3月9日第3版和第10版中缝刊登的安吉县人民法院(2020)浙0523民初17号,开庭时间应为“2020年6月5日9时30分”,特此更正。
本报2020年3月9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原告陈雷诉被告瞿华胜一案,案号应为“(2020)浙0303民初414号”,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