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杭州食品安全监督不放松
这两家销售的河虾鲟鱼被检出违禁物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督不放松。3月19日,记者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对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杭州市本级抽检124批次,不合格2批次。
食品流通环节,该局抽检了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5类19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杭州润福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23-A号)销售的河虾,被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洲润水产商行(萧山区浙江新农都物流中心4号区块档1015-档1018号)销售的鲟鱼,被检出氧氟沙星。
执法人员介绍,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是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在农业部公告2292号中规定水产品中是禁用的。
餐饮服务环节,该局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自制酒、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0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