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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726民初304号

  楼秋莲:本院受理原告吴兴法与被告楼秋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信访局速裁法庭(208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137号

  楼香玲、金勇袖:本院受理原告郑隆元诉被告楼香玲、金勇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31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493号

  于子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131号

  赵嘉俊:本院受理原告浦江九里九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765号

  浦江县亿昌箱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远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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