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523民初88号
安吉景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励海蓉与被告安吉景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6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安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3民初320号
胡跃跃、胡金的:本院受理原告廖俊峰与被告胡跃跃、胡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依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付清原告房屋租金15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6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出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330号
邵芬兰:本院受理原告方朝辉与被告邵芬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726民初33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28日10时在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6656号
傅小兵:本院受理原告应汝根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66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傅小兵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原告应汝根货款28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19年8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150元,由被告傅小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8578号
李晓:本院受理原告陈嘉育与被告李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85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李晓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归还原告陈嘉育借款14029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4029元为基数支付从2019年6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8元,公告费650元,合计808元,由被告李晓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