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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父亲入狱母亲出走,13岁的他身心无处安放

检察官四处奔走,让孩子不再是“无脚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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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孩子来说,这是一个很微妙的心理变化。”张捷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刘某。惊讶、迷茫、悔恨……复杂的情绪在这位父亲的眼中闪过。“检察官,能否让我在被送去监狱前见一下我的儿子。”刘某攥紧了拳头,深深埋下了头,“他不能走我走过的路了!”

  应刘某的要求,2019年11月4日,张捷带着小刘来到仙居县看守所,父子俩在提审室隔着栅栏见了面。

  “孩子啊,爸爸做错了事,这副手铐就是对爸爸的惩罚,你千万不要学我,跟着老师一定要听话,要好好学习,等爸爸出来咱们好好生活。”看着几个月不见的儿子,刘某再也忍不住泪水,放声哭了起来。小刘深深地埋下了自己的脸,无声地点了点头。

  “代理妈妈”们尽心尽责

  今年春节期间疫情暴发,小刘的安置问题再次成为张捷的心头大石。郝老师将回外省老家过年,年后可能不会再回校任教,无法再继续照顾小刘。检察官再次与有关部门协调,把小刘妥善安排在福利院。仙居县检察院“代理妈妈”们还群策群力,将安装好上课软件及具体课程链接的电脑送至福利院,同时积极联系书店为他购买课本,对于暂时无法购得的学习资料,寻找电子书下载,打印好再给他送去,确保小刘能够顺利进行线上学习。

  随着疫情逐步好转,开学在即。为此,仙居县检察院再次为小刘奔走,相关主管部门表示会安排好小刘的寄宿学校,保障他受教育的权利。

  据悉,为了保护更多像小刘这样的孩子,呵护他们健康成长,近日,台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工作联络员、线索移送、保护联动、调研合作、宣传预防等六大工作机制,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检察官四处奔走,让孩子不再是“无脚鸟” 2020-03-26 2 2020年03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