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仲裁公告

  浙江谷米诺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梦飞、李亚涛与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228号、(2019)122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联

  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联系电话:0571-56135528、56135529),逾期视为送达.以上二案裁决均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仲裁公告 2020-03-30 2 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