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年3月30日
(2020)浙0302民初325号
董建:本院受理原告黄小君与被告董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3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5686号
朱纯洪、朱纯系、龙智敏: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3民初5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245号
陈仙妹: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鑫佳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7月3日上午10时00分在状元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