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民事纠纷引发两起行政诉讼
法检司协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宣园婷
本报讯 “谢谢你们!这两个案子终于一次性了结了,接下来我可以安心经营了!”近日,企业主杨某在签下和解协议后,向参与调解的海盐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联动协作办公室成员们致谢。这是今年3月海盐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后,联动协作办公室参与调解并成功化解的首个案例。
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间,海宁某制冷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因与原公司股东胡某之间存在公司经营纠纷,先后两次利用伪造胡某签名的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材料,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将胡某名下的10%股权分两次变更至杨某本人和唐某名下。2019年11月,胡某得知此事后,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对杨某两次提供的虚假材料都未尽审慎审查义务为由,将市场监管局列为被告,同时向海盐县法院提起两起行政诉讼。
一桩民事纠纷,引发了两起行政诉讼。在多重矛盾错综交杂的情况下,除了提起诉讼,能否有更佳的化解途径?海盐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据相关规定,将此案信息共享至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联动协作办公室。海盐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家办公室成员在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及证据后认为,这家公司的行为确属虚假登记,但由于这家公司近年来有过多次股东、股权变更登记,若将此案作为简单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判决,可能引发后续胡某与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的大量民事纠纷,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当事人官司缠身、公司经营受到影响,结果必定两败俱伤。因此,从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和诉源治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联动协作办公室成员一致认为,通过调解促成双方股权转让及债务处理达成和解,从而化解行政争议,避免后续无休止的民事纠纷,是本案最佳也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为使企业尽快卸下官司包袱,尽早投入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联动协作办公室多次利用远程方式开展线上调解,促成胡某与公司就股权转让和债务处理达成初步和解。近日,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联动协作办公室成员从海盐驱车前往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一并促成当事人完成和解协议签订、股权变更追认登记及公司虚假登记行政处罚等一系列工作。
最终,胡某与公司签订和解协议,明确双方股权变更及债务处理,现场向市场监管局追认股权转让有效,并当场表示对提起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撤诉。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则在联动协作办公室的建议下,根据法律规定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对这家公司此前虚假登记行为作出从轻处罚决定。至此,案件争议顺利化解,各方当事人对结果都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