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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即日起 这种海鲜禁捕禁售 它要“怀宝宝”了!

4月1日上午,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港区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码头,向渔民宣传抱卵梭子蟹及幼梭子蟹禁捕相关规定,提醒“切莫非法捕捞”。
通讯员 何文斌 摄

  谢雅婷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台州沿海的梭子蟹也陆续开始抱卵产子。根据相关规定,即日起至9月16日12时,台州市禁止捕捞、销售抱卵母蟹以及70克以下幼蟹,以保证梭子蟹的健康成长。

  据了解,每年4月中旬天气转暖时,正是抱卵梭子蟹生籽、幼蟹成长期,一般持续至6月中旬左右。这两个月左右时间,是梭子蟹渔业资源重要保护期。自2016年开始,相关部门就出台了针对特定海产品的禁捕禁售保养条例。其中,梭子蟹的禁捕禁售时间,就比传统的东海禁渔期要提早一个月,以满足母蟹产子的需求。

  3月31日上午,渔业执法人员走进各大码头、菜市场,在出入口的醒目处张贴宣传海报,并向水产经营业主发放“保护幼鱼振兴东海”倡议书,讲解渔业资源保护政策。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执法科副科长张雷介绍,5月1日起,东海将进入一年一度的全面休渔期,执法部门将不定期地检查捕捞船、渔运船、码头、市场等。“禁捕禁售期间,若有渔船误捕抱卵梭子蟹,请予以放生,违规捕捞、销售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最高罚款5万元。”

  “虽然规定很严格,但是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偷偷捕捞销售抱卵梭子蟹和幼蟹。”张雷说,如果市民在买菜时,有发现此类偷捕偷卖行为,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此外,大陈洋、温台渔场等10个浙江近海的鱼类产卵场保护区也于4月1日进入禁渔期,将禁止除钓具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时间持续到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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