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浙0106民初11668号
华利平、叶安平:本院对原告杭州汇隆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苏学峰、王秀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11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10民初238号
马雪钢:本院受理原告黄金龙诉被告马雪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4235号
沈凌燕:本院受理原告冯建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42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4236号
沈凌燕:本院受理原告冯建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4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871号
贾自明:原告温州市龙湾状元泽志冷作店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并定于2020年7月21日9点5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779号
虞如雷、李贵芝: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起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7月8日9: 00在本院状元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