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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妻子在抗疫一线,他却在卖不合格口罩

把普通防尘口罩当N95卖,被判刑7年

  通讯员 余法 钟法 本报记者 高敏 

  作为奋战在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家属的蔡某,疫情暴发期间本应以妻子为榜样,用实际行动为抗疫贡献自己的力量,但蔡某却为赚取利益,在明知销售的口罩仅有普通防尘功能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谎称口罩为“防细菌病菌、飞沫阻隔效率达99%”的N95口罩,销往湖北、四川、辽宁、广东等地,销售金额达56万余元。

  近日,杭州余杭区法院公开宣判这起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案,被告人蔡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疫情期间,防病毒口罩成了稀缺物资。1月下旬,蔡某由此产生销售口罩获利的想法,但在经营过程中,蔡某却剑走偏锋。根据他的供述,他从3人手上买过口罩,但只有一人提供的是符合欧洲FFP2标准的口罩。另外两人中,有一名叫余某,其提供的口罩是某口罩厂生产的,对方承诺会在正月初八之后去办合格证,并把该口罩厂的营业执照发给了蔡某;而另一名供货商叫杨某,其明确跟蔡某说没有合格证,也没有给蔡某看营业执照。

  “余某和杨某都给我发过口罩的截图、介绍和视频,从产品介绍上看,质量还是可以的,但实物视频看上去要比官方照片差一点,口罩薄很多。”1月24日,蔡某曾把口罩实物图,发给作为医护人员的妻子,妻子跟他说这不是N95口罩,让他不要进货,但蔡某的货款已通过他人打给上家,下游商家也已订货待发,因此蔡某还是决定发货。

  事实上,蔡某和一同看货的姚某翻译了产品的外包装盒,大意是“防尘口罩,用于花园、车库的清扫和防护”,并特别标明不用于医疗外科、病毒防护。然而,蔡某还是选择在朋友圈发广告称口罩是N95升级版(海外版),发给客户的产品简介也介绍口罩“对细菌病菌、飞沫阻隔效率高达99%以上”等。

  1月23日至29日,蔡某从余某、杨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处购买防尘口罩共计75500个,销售给罗某、骆某等人,销售金额共计56万余元,实际收到货款55万余元,非法获利35万余元。

  经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鉴定,被告人蔡某所销售的口罩过滤效率不达标(要求过滤效率≥90%,实际检测值分别为6.5%、8.7%、20.1%),均为不合格产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某明知涉案口罩系不合格产品,仍伙同他人以次充好予以销售牟利,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蔡某在疫情防控期销售伪劣防疫物资,应从重处罚。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追缴蔡某销售得款发还相关人员,并没收了蔡某的作案工具及涉案不合格口罩。

  据悉,余杭区检察院曾就蔡某销售伪劣口罩一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月3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蔡某、姚某支付赔偿款229200元,被告蔡某支付赔偿款594300元。被告蔡某、姚某向社会公众刊发警示公告、赔礼道歉声明,召回所销售的伪劣口罩。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妻子在抗疫一线,他却在卖不合格口罩 2020-04-09 2 2020年04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