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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微法

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兴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件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10月1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兴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债权转让方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受让方杭州兴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年4月2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杭州兴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兴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兴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兴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还款或债务重组。

  特此公告 

  前丰投资联系电话:13806507022;兴丰投资联系电话:18967186378

  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兴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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