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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法庭上

都是贪吃惹的祸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黄江南 毛林飞 关耳 闫晓晓 严晨 毛优优

  

  时间:

  4月22日

  地点:

  台州路桥区法院

  一个多次偷菜的人,被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判了刑。

  路桥凉溪村的陈某反映,今年2月底,自家菜园的芥菜被偷了40来株,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也没有报警。可想不到,3月初自家另一块菜园的芥菜又被偷了一片,也有40多株。眼看着芥菜马上能拿到市场上去卖了,谁知被偷了一次又一次。

  丢菜的可不止他一人。路桥湖滨路的金某反映,自家菜园的芥菜被人掰了一大片;路桥梁家村的童某反映,自己种的芥菜全被偷光了;黄岩药山村的许某反映,自家地里种的芥菜被偷走了200多斤……

  偷菜人很快被找出来了。嫌疑人王某每天回家,都会经过一大片菜园。2月开始,正是芥菜最嫩、最好吃的时节,而王某又爱吃芥菜,于是,他趁着夜深人静,对路边的芥菜下手了。偷几株也罢,他非要把电瓶车装得满满的,偷一次也罢,却偏偏欲罢不能,隔三差五地换着菜园去偷。王某归案后悔不当初:“都是贪吃惹的祸!”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故依法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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