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浙江车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燕佳等5人诉你单位劳动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嘉南湖劳人仲案[2020]第2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燕佳等5人2019年7月、9月、10月、11月拖欠的工资共计3970.1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燕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7月2日09点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建瑞大厦社会治理联动中心218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