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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仲 裁 公 告

  浙江吴鼎聚富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9)杭仲字第1555号申请人周浩廷与被申请人浙江吴鼎聚富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浙江新华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期货交易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委于2020年2月24日在《浙江法制报》向你方公告延期开庭的通知。现本案重新排期开庭,将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14:00在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电话0571-85464917)杭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吴鼎聚富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本委于《浙江法制报》2019年11月21日第12版、2020年2月24日第8版中刊登的(2019)杭仲字第1555号,公告中的申请人姓名均存在笔误,“周浩延”应为“周浩廷”,特此更正。杭州仲裁委员会

  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虾君饮小吃店: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国清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纠纷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7月6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18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仲 裁 公 告 2020-04-30 2 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