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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4)温瑞破字第19号之三

  因债务人温州星都鞋业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结,现该公司已无可供分配的其他破产财产,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温州星都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于2020年4月26日裁定终结温州星都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1480号

  张玉芳:本院受理原告杨建文与被告石双林、张玉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7282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自2018 年7月8日起按全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义乌法院国贸第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样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2111号

  陈胤宏:本院受理原告杨黎明与被告陈胤宏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1. 被告立即退还原告已付货款22500元,2、被告故意漏发货物行为退一赔三,赔偿8100元。3、被告私自召回已发货物行为退一赔三,赔偿13500元.4、被告造价拿货纪录让原告支付货款行为退一赔三,赔偿114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7月17日上午9时10分在义乌法院国贸第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2161号

  骆梅芳、刘军:本院受理原告于玲香与被告骆梅芳、刘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35万元整及利息损失(从2020年3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7月17日上午9时20分在义乌法院国贸第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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