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20年5月11日

  (2019)浙0102民初5759号

  丁夏杰、俞丹丹、陈慧敏:原告浙江裕沣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浙0102民初5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白云路2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5499号

  张丽云、陈华琴、林莉君、庄伟:本院受理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102民初5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6民初789号

  徐福明:本院受理原告陈丹燕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8224号

  杭州金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喜泉诉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19)浙0106民初8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4)杭西执民字第2046号 

  鲍焕:本院执行杭州融众担保有限公司与建德市车本家商贸有限公司、王小芳、许利祥、浙江金淳石化有限公司、何利松、李冬寿、建德市怡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鲍焕、王焕富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浙江省值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省值评(2019)字第0267号评估报告书和本院(2014)杭西执民字第2046-2号执行裁定书。浙江省值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省值评(2019)字第0267号评估报告书载明:新安江街道沧中路3幢1-101室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600200元。(2014)杭西执民字第2046-2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鲍焕名下位于新安江街道沧中路3幢1-101室房地产。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8233号

  杭州鼎致贸易有限公司、桐庐时加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使(东莞)箱包有限公司诉你方与第三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浙0106民初8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破12号之一

  2019年11月4日,本院根据宁波宜化纺织品有限公司申请, 裁定受理宁波市鄞州成沾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波市鄞州成沾制衣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本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现宁波市鄞州成沾制衣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4月24日裁定宣告宁波市鄞州成沾制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波市鄞州成沾制衣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破38号之一

  2019年11月22日,本院根据宁波市剑瑛印务有限公司的申 请,裁定受理宁波鄞州语欣纸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波鄞州语欣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现宁波鄞州语欣纸制品有限公司 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 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4月24日裁定宣告宁波鄞州语欣纸制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波鄞州语欣纸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破22号之一

  2019年11月15日,本院根据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的申请, 裁定受理宁波裕康益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波裕康益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现宁波裕康益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4月24 日裁定宣告宁波裕康益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波裕康益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2民初7548-7550、7553、7556、7563、7567、7569号

  柯于付、李永敏、王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分别为孙宜修、徐志强、申君、何梅、黄明航、谭甲武、郭小华、蔡世成8人诉你们与王煜辉关于劳动争议纠纷八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孙宜修、徐志强、申君、何梅、黄明航、谭甲武、郭小华、蔡世成8人、被告王煜辉不服本院(2019)浙0302民初7548-7550、7553、7556、7563、7567、756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5民初1384号

  蔡亚萍、黄金龙:本院受理原告尹洪芳与被告蔡亚萍、黄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5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朱国宝的申请,裁定受理平阳县奔牛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5月6日指定瑞安瑞阳会计师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平阳县奔牛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0年5月8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止向平阳县奔牛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和住所地: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安福路公用事业气象局综合楼202室;邮政编码:325200;联系人:谢林形,联系电话:0577-65639149、1356616005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前,平阳县奔牛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需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平阳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20-05-11 2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