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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告

  下城区延安路515-521号第四层西北侧平台上搭建的建筑物涉嫌违法建筑搭建人(下称当事人): 

  下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上述地址涉嫌违法建设,由于违法行为搭建人至今未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现敦促当事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我局天水中队接受调查,逾期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玄坛弄7-9号 下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1-88250685 

  下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水中队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告 2020-05-11 2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