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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宁波奉化飞宇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公告

  宁波奉化飞宇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波奉化飞宇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12月4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12月13日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2018)浙0213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分配方案,管理人已经实施了第一次分配并于2020年2月25日在浙江法制报登报公告了第一次分配内容,第一次分配总额合计22,009,699.62元,其中普通债权清偿率为23.8%。

  现扣除所有费用后,管理人银行账户内全部剩余存款用于本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69,310.47元,其中分配第一顺序职工债权0元、第二顺序税收或税收性质债权0元、第三顺序普通债权469,310.47元,清偿率为3.50%。无提存。

  特此公告。

  宁波奉化飞宇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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