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1民终1723号
张健美、杭州易言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亿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淑芬、张健君: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婷与被上诉人杭州润坤科技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张健美、杭州易言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亿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淑芬、张健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民终172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205民初751号
叶峰平:本院受理原告杨文秀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205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0)浙0226民初1526号
陈于回: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国平诉被告陈于回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诉讼须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返还原告借款159 000元;2.被告支付违约金20 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间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本案由审判员卢娜独任审理,并定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在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海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02民初1046号
毕洪军、潘灵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台州市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毕洪军、潘灵飞信用卡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23破4号之二
因安吉县亚通纸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4月27日裁定终结安吉县亚通纸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安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