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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全国首份人格权司法审理报告发布

  通讯员 陈若星 本报记者 张宇洲 

  本报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家可以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和看法,所以网上的侵权更容易发生,涉及的领域范围更广,而侵权导致的后果则会很严重。”5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在回答记者有关网上侵害人格权的特点的问题时这样说道。当天,杭州互联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首份人格权司法审理报告《网上侵害人格权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

  据了解,这份报告基于杭州互联网法院两年来审理的584件利用互联网侵害人格权纠纷(不含其它案由涉及人格权情况),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14760件涉及“网络”的人格权纠纷案的司法数据。报告包括网上侵害人格权案件的审理概况、案件特点、热点法律问题以及综合治理网上侵害人格权的建议等内容,力图通过个案审理确立裁判规则,指引行为,提供价值判断,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网络生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通过挖掘利用司法数据,为立法完善、综合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从收结案情况来看,近三年来,网上侵害人格权案件占全部人格权案件的比重不断提升。总体来看,肖像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和主要涉及个人信息、平等就业的一般人格权纠纷居前3位。原告胜诉率较高(包括部分胜诉);而从法条引用来看,则存在着分散情况的特点。

  报告还显示,网上侵害人格权案件主要呈现当事人分布广泛、商事主体涉诉值得关注、年轻被告占比较大、影视明星和网络大V涉诉较多等九大特点。

  报告还分别对网上侵害人格权案件的七大热点法律问题作了详细分析,包括利用AI换脸软件给他人“换脸”的侵权认定,APP违规搜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认定,网络平台的责任认定,涉网人格权案件能否适用诉前禁令,转载网络信息是否尽合理审查义务的认定,公众人物对网络评价信息的容忍义务及其限度,违约纠纷中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等。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全国首份人格权司法审理报告发布 2020-05-22 2 2020年05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