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浙江欢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2020)杭仲字第92号申请人徐惠群与被申请人浙江欢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本委仲裁员名册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电话0571-88394582)。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