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尚未备案就收费 被查还拒不整改

停车场被立案查处

  本报记者 陈立波 通讯员 孙孝丽 

  本报讯 当前,杭州市正持续推进“先离场后付费”全覆盖,力争在6月底前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的便捷泊车体验。然后,就在该工作冲刺阶段,却有个别单位顶风作案。5月28日,杭州市江干区城管局通报了刚立案查处的一起未经备案就进行收费案件,这也是《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以来的全市第一案。

  5月7日,杭州江干城管丁桥中队的执法队员通过排查发现,辖区内的金色大唐城设置有收费停车场,包括一楼路面、负一楼、负二楼共3层,累计646个泊车位,已投入使用且部分车位已有车辆使用,却未向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日,执法队员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向其详细介绍停车场备案流程,并开具《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5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但当5月26日执法队员再次上门进行复查时,却发现该综合体停车场仍未备案且未停止收费行为。

  对此,执法队员根据《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在停车场启用前15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向其开具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记者了解到,根据该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逾期未改正的,当事人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尚未备案就收费 被查还拒不整改 2020-05-29 2 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