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知产”,为创新保护迎来最美的“春”天
通讯员 李晴
何利春,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参加工作,现任台州市椒江区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曾荣获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台州市法院“岗位大练兵”业务竞赛一等奖等。2020年,何利春被评为台州市十佳政法干警。
椒江知产审判的“垦荒者”
根据最高院指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椒江法院可对辖区内500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理。而在此之前,椒江法院谁都没有过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这时,年轻肯干的何利春“临危受命”,挑起了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大梁”。
她审理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案件是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权属纠纷。原告某科技公司提出,被告王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应该归原告所有。这个案件在当时的台州是一种全新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没有先例可循。
面对全新的知识领域、全新的案件类型,何利春并没有畏惧退缩。她一边“啃”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书籍,一边从海量的相关资料中找出对案件审判有帮助的部分,再通过对案件材料的细致审查,认定原告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保护了涉案软件的著作权人王某的合法权益。
在何利春的努力下,椒江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很快走上了正轨。
几年后,随着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工作的持续推进,何利春开始面临全新的挑战。常年审理民事案件的她,从未接触过刑事、行政审判领域。不过这一次,踏上新征程的她信心更足了。她说,不会就学、不懂就问,一点一点琢磨着来,案子总能办好的。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人承担起全院50%以上知识产权案件的何利春,用数年的筚路蓝缕,让原本荒芜的知识产权领域化为沃土,孕育自主创新的勃勃生机。
自主创新成果的“护花人”
看到何利春,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如沐春风”,她的脸上常常带着微笑,办案风格也和她本人的性格一样,温和细致。为了使案件的处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何利春充分重视调解的作用,她办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91.5%。
“调解撤诉率不仅仅是一个数字,这里面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何庭长在这方面可谓是不遗余力!”民三庭副庭长王波说。很多时候,调解一个案件比审判一个案件更难,但为了帮助当事人在真正意义上解决问题,何利春宁愿多花上数倍的心力。
知识产权案件有其特殊性,专业性极强,且涉及到方方面面,非常繁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犯罪形式不断出现,相关的法律条文每年都在更新。因此,要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就需要不断学习。
何利春每年都会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培训,新法规一出台她第一时间研读。除了自己学习之外,她还在法院内部成立了学习小组,经常与大家一起研读其他法院判决的经典案例。在她的带领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成员都养成了勤学习、善思考、苦钻研的学习习惯。
椒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绩。
2019年10月,何利春接手了全省首例贩卖盗版电子书的侵犯著作权罪案件。这个案件没有前例可循,起初部分被告人也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因此,何利春在庭审前的一个月里查阅了大量相似的案例和最新的法律条文,并在庭前会议时,耐心细致地对被告人做解释工作,说明构罪条件等。最终,所有被告人均主动认罪认罚。此案为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类刑事案件的审理开了先河。
何利春介绍,接下来椒江法院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厚培知识产权沃土,激发产业创新动能,让自主创新成果如花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