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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1民终1709号

  德谦杭重锻造有限公司、德谦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中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徐永华、楼乐瑛、刘建星、浙江天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嘉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原审被告德康杭重段造有限公司、德谦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中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徐永华、楼乐瑛、 刘建星、陈秋苹、浙江天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1民终1709号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1385号

  叶维学、叶挺: 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02民初1385号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基金小镇人民法庭(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第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1387号

  金良: 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02民初1387号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基金小镇人民法庭(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第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4027号

  祝梦娜:本院受理原告杨增辉与被告祝梦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40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8729号之一

  袁仲炜、翁黎平: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杭州市余杭区华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袁仲炜、翁黎平、杨建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872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20-06-01 2 2020年06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