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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20)浙1004民初1460号

  吴永法:本院受理原告应金玲与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法院判令你与应金玲离婚,夫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需分割;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20)浙1081民催47号

  台州晋夷工具有限公司因不慎损坏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大溪支行出具的出票人为越沪泵业科技有限公司、票号为3130005147364302的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0)浙1022破6号之一

  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裁定受理台州市经纬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5月29日指定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为台州市经纬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台州市经纬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0年7月15日前,向台州市经纬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联系电话:1390676702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台州市经纬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7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在三门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

  三门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20年4月15日第8版法院公告栏中,浦江县人民法院(2020)浙0726民初1033号,内文开庭时间应为“2020年7月8日9时30分”,特此更正。

  本报2020年4月15日第2版和第11版中缝刊登的浦江县人民法院(2020)浙0726民初1037号,内文开庭时间应为“2020年7月8日10时”,特此更正。

  本报2020年5月6日第5版和第8版中缝刊登的浦江县人民法院(2020)浙0726民初1228号,内文开庭时间应为“2020年7月29日10时”,特此更正。

  本报2020年3月3日第3版和第10版中缝刊登的浦江县人民法院(2020)浙0726民初299号,内文开庭时间应为“2020年6月9日9时30分”,特此更正。

  本报2020年4月8日第5版和第8版中缝刊登的浦江县人民法院(2020)浙0726民初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20-06-04 2 2020年06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