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 浙0521民初4830号
青岛昇启佳得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县明鑫涂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521民初48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通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清县人民法院
(2019) 浙0703民初5633号
金华市红之韵包装有限公司、陈晓华、黄胜道:本院受理原告彭永辉与被告金华市红之韵包装有限公司、陈晓华、黄胜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03民初56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3632号
湖北卓奇家具有限公司、程超: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品如家纺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卓奇家具有限公司、程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被告湖北卓奇家具有限公司、程超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782民初363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程超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品如家纺有限公司货款19619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以本金50000元计算,自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按本金100000元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止按本金150000元计算,自2020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本金196195元计算,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义乌市品如家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68元,由原告义乌市品如家纺有限公司负担168元,被告程超负担200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