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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以“友情价”把房子卖给好姐妹

对方拿到房产证,细看傻了眼:假的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金倩如 

  本报讯 半年前,王女士以“友情价”从好姐妹芮某某手中买了一套房,拿到房产证的她对姐妹感激不已。沉浸在“有房一族”喜悦中的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房产证会是假的。近日,浦江县检察院对冒充房东卖房的芮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8年上半年,王女士因家庭琐事打架被行政处罚关押在浦江县看守所,与被司法拘留的芮某某同一个监室,两人挺谈得来,期满释放后也经常联络,一来二去就成了好姐妹。

  2019年9月初,王女士向芮某某聊起心事,说与父母同住感觉不便,想自己买套房。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正被债主追讨债务的芮某某动起了脑筋:“我手头有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可以便宜点卖给你,友情价。”

  面对好姐妹的“真情相助”,王女士非常感动。王女士还去现场看了这套房子,表示很满意。两人商定了50万元的价格,随后准备过户的事宜。

  同年11月18日,两人来到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王女士以为她要和芮某某一起办,但到了以后,芮某某告诉她,过户手续太繁琐,已经委托中介办好了,并将中介办好的房产证交给王女士。见芮某某考虑周全,王女士还很高兴,拿了房产证也没有细看,就当场向芮某某支付了18.5万元的部分购房款。

  等到家后,王女士拿出房产证细看,突然发现房产证落款处为——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原县国土局不是已经更名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这引起了王女士的怀疑,她立即回到办证中心核实。工作人员一眼便认出该房产证系伪造,遂报警。

  原来,芮某某并不是这套房子的所有人,只是租客,真正的房主是戴某。而那张拿去骗好姐妹的房产证,是她向戴某打听获知房屋的相关信息后,在网上找人伪造的房产证。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以“友情价”把房子卖给好姐妹 2020-06-11 2 2020年06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