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市井事

碰瓷党遇到豪横酒驾司机 报警后也把自己送进监狱

  通讯员 林珑 本报记者 张宇洲 

  本报讯 在玉环,有一伙人专门盯着酒驾司机“碰瓷”。6月10日,经玉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萧某等5人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萧某、申某等人在玉环一家汽修厂打工,去年下半年,他们偶然听一个朋友说起,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由于对方酒驾不敢报警,所以获得了高价赔偿。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萧某等人竟从中嗅出了“商机”。几人一拍即合,说干就干。

  怎样找到酒驾司机呢?几个人思来想去,找到从事代驾行业的罗某,让他负责盯梢,一看到有酒驾的人就通知萧某。去年年底一晚,第一单“生意”来了。罗某电话告知萧某,说看到两个人在排挡里喝了酒,应该会自己开车走。萧某当即开车过去,果然看见两人出来后自己开车,尾随了一段后,萧某当即撞了上去。

  事故发生后,萧某就提出报警处理,对方因为酒驾怕被交警处罚,便提出私了解决。萧某就说要联系修理厂的朋友询问修车费用。接着,申某、黄某等人相继登场,进行估价。最终,300元的修车费被哄抬到了4000元。对方为了逃避酒驾处罚,也只得乖乖给钱。

  第二次,他们换了一辆奔驰车下手,如法炮制,索要修车费5000元。直到最后一次他们向酒驾人员勒索11000元,期间发生了争执,酒驾人员威胁要叫人殴打他们,萧某等人吓得报警。警方了解情况后,同时抓获了萧某等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萧某等5人经事先预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驾车碰撞酒驾人员驾驶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再以报警相威胁的方式向被害人索取财物,且次数多次,索取的财物用于共同消费,系共同犯罪,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碰瓷党遇到豪横酒驾司机 报警后也把自己送进监狱 2020-06-11 2 2020年06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