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光星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郑光星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01WZB2019001-2019008-4、日期为2020年1月6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平阳县福华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本金合计2,582,994.5元及孳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郑光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光星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郑光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接管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郑光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9773800

  郑光星 联系电话:13758821722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郑光星

  2020年6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光星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06-15 2 2020年06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