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豪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豪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止2020年5月31日,该债权资产总额为1932.3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59.90万元,利息172.49万元。债务人位于宁波市,该债权由郑跃、张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物1:宁波市铭万经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512号(裕兴大厦1幢4-6层),房屋规划用途为工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978.7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29.68平方米,类型为工业用地,最高债权数额620万元。抵押物2:郑晓红名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512号,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831平方米,最高债权数额690万元。抵押物3:郑晓红名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杭甬路3幢8层,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房屋建筑面积为781.95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其他商服用地,最高债权数额625万元。抵押物4:郑晓红名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512号304~307室,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470.65平方米,最高债权数额400万元。抵押物5:张艺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钟王路55号2004室,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109.53平方米,最高债权数额140万元。抵押物6:张艺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209弄2号<3-1>,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256.83平方米,最高债权数额250万元。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并应具备注册资本充足、资信良好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15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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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