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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为兄弟两肋插刀”,做过头了

  本报记者 许梅 王小云 通讯员 文宣 杨妍妍 尚检 尚法 倪媛媛 周继祥

  

  时间:

  6月12日

  地点:

  湖州吴兴区法院

  常言道“为兄弟两肋插刀”,吴某算是做过头了,为了兄弟,他把自己“送”上了被告人席。

  2019年11月下旬,吴某和几个好友在一起吃晚饭。期间,曾和吴某共事过的孙某说起了自己的烦恼:“兄弟,我那辆用来收废品的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扣了,现在没车了,你那里有没有便宜的三轮车啊?”

  吴某一听,兄弟有难,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有的,我去给你便宜搞一辆来!”

  可是,上哪儿去给兄弟弄一辆便宜的三轮车来呢?吴某想到自己早些年在织里干活的时候,看到织里镇上的三轮车特别多,就动起了歪脑筋。

  当月25日晚,吴某乘坐55路公交车来到了织里镇秦家港社区,准备在这里找一辆合适的电动三轮车偷了去。找寻了几个小时后,吴某终于发现了目标。凌晨2点左右,趁着周围没人,吴某钻进电动三轮车驾驶室,用事先准备好的老虎钳给三轮车的电线重组通电,又把车牌拆下扔到河中,随后沿着吴兴大道将车骑回了家。为了不让兄弟孙某知道这车是偷来的,吴某还给车换了一把新锁。

  因孙某手头不宽裕,交车那天,吴某没有问他收取费用,“都是兄弟,钱晚点给也没事”。

  几天后,吴某就被抓了,三轮车也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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