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腾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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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注: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至2017年民6月6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腾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
根据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腾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附表中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腾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宁波腾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 等法律文件为准。)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腾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