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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交易基准日:2020年5月21日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5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计算至2020年5月21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至基准日(即2020年5月21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金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03ZXCZ2020015-1】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浙商资产联系方式:0571-85270371

  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065977906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义乌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0-06-22 2 2020年06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