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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巧解专利侵权案件 畅通防护服供应链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防护服等不断告急,很多企业争分夺秒投入防疫物资生产,关键时刻,宁波一家防护服设备生产商却被其他公司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告到宁波中院。该起专利权纠纷能否快速化解,关系到企业的防护服设备能否继续生产,甚至还影响到当地防护服供应链。日前,宁波中院调解两起涉疫情防护用品制造设备的专利侵权案件,不仅保护了专利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防护服供应链的顺畅运转。

  宁波某某科技公司拥有缝纫机拖布轮装置外观及实用新型两项专利,2019年10月,该公司发现某机械设备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零部件涉嫌侵犯上述两项专利,于是向宁波中院起诉机械设备公司,两案共主张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

  案件审理时,恰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承办法官马洪发现,被诉的侵权产品是防护服制造设备的核心零部件,机械设备公司在疫情期间持续向防护服生产企业供应上述零部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如果贸然禁止,防护服的生产将对社会公共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此后,马洪多次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调解。宁波中院重新启用审判庭后,法官第一时间安排双方当事人到法院作比对。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机器设备拆解比对后发表了意见。马洪结合被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类型、性质、情节,双方对于诉讼结果的预期,特别是疫情期间防护用品供应对于社会公共健康利益的特殊作用,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调解中,法院建议当事人通过许可方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转化应用,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机械设备公司尊重科技公司涉案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并赔偿20余万元;科技公司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机械设备公司使用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期限为7年,费用为每年2万元;科技公司允许机械设备公司对外观专利进行必要修改后,即可继续生产用于制造防护服的设备关键零部件;双方还就机械设备公司撤回对于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等后续事项达成了一致。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巧解专利侵权案件 畅通防护服供应链 2020-06-29 2 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