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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稀客”造访

  近日,龙泉市查田镇炉溪村村民宋某书打开家门时,发现3只小猫头鹰,于是立即联系小梅派出所民警。民警到达宋某书家中后,将猫头鹰安全移交给林业局工作人员。

  经确认,这3只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业局工作人员将对它们进行观察,等状态稳定后再放归大自然。

  通讯员 叶金芬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稀客”造访 2020-06-29 2 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