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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天平·温州

洞头法院:用心解难题 做实三服务

上门立案

  通讯员 林慧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部署,温州市洞头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聚焦为企业、群众、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基层的司法获得感。

  零距离服务群众

  6月11日,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在洞头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经法官释法,原告邓某足额收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

  邓某是洞头区半屏山景区提升工程的一名农民工。工程结束后,工程项目代表蔡某在结算凭据上签字,确认尚欠邓某工资款17110元。后蔡某下落不明,邓某起诉。经办法官利用信用画像、统一检索等智慧法院大数据平台,研究蔡某的生活轨迹,最终成功找到蔡某的联系方式,并通过蔡某联系到了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这起案子是洞头法院近年来审理的诸多民生案件中的一起。该院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案件。2019年以来,已执结涉民生案件75件,到位金额603万余元 ,依法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71万元。

  同时,为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洞头法院依托智慧法院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浙江ODR”“移动微法院”等智能服务平台实现指尖诉讼,持续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方便当事人“一次不用跑”化解纠纷。2019年以来,已网上立案1920件,跨域立案19件,通过“移动微法院”证据交换、调解、文书送达等6569次。

  全方位服务企业

  2月20日,洞头法院民庭的蔡法官接到一通长沙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的求助电话。这家公司被冻结了银行账户影响复工生产,希望法院能尽快处理。

  考虑到当时疫情防控形势及双方当事人身处异地的情况,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经过多番协商,原告最终放弃逾期付款利息,同意被告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进行支付并在收到汇票的当日立即申请解除保全。这样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回应了被告尽快复工复产的需求。

  疫情发生以来,洞头法院立足司法职能,通过电话、网络、现场走访等累计为20余家民营企业解答涉疫情法律问题、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有效推进复工复产;畅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为24家企业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此外,洞头法院围绕服务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专门出台司法保障意见20条,保证民营企业依法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慎重、恰当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措施,在执法办案中努力做到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2019年以来,办结涉企案件407件,为企业执行到位金额7899万元。

  沉下去服务基层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洞头法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促使更多纠纷在诉前、诉中以调解方式解决,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岛”,积极打造“无讼”海岛。自2019年起,该院在辖区7个乡镇、街道挂牌巡回审判诉讼服务点,由审判团队“1+1”定向联系服务,不定期开展上门立案、指导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实行差异化、定制化、便捷化服务。截至目前,已指导化解涉征地、工程、人身损害等疑难复杂纠纷30起,现场释法10余场。

  与此同时,洞头法院善于整合社会治理多方资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各自职能优势,强化解纷合力;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社区(村)建立矛盾排查、协作联动机制,共同探讨纠纷调处方案;参与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加大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引导基层力量在家庭建设、矛盾调解、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浙江法制报 天平·温州 00008 洞头法院:用心解难题 做实三服务 2020-06-29 2 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