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作废出国受阻 积极还款修复信用
通讯员 朱婧
本报讯 “我每年都要出国参加这个会议,今天才发现护照作废了,都怪自己失信……法官我还有什么办法弥补吗?”近日,出国遇阻的刘某,急匆匆地给湖州南浔区法院执行法官打去求助电话。
刘某是湖州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6月,其公司与湖州某混凝土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后因未如期支付500余万元货款,于2017年3月被诉至南浔区法院。同年7月,法院判令该投资公司立即支付货款500余万元。
2017年9月,经混凝土公司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并先后两次恢复执行。然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仅执行到180余万元。此后,法院将投资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对刘某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
“我公司可以立即凑120万元支付给混凝土公司,另外再将公司开发的4间商铺的使用权过户给对方,价值也有200多万元。”
刘某与执行法官沟通后,决定修复信用,并提出了320万元欠款的清偿方案。最终,申请人混凝土公司接受了该还款方案,320万欠款两日履行到位,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结案当日,南浔区法院对该投资公司进行了信用修复,出具《诚信履行信用修复证明书》,同时解除对刘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出具相关手续,使刘某可以重新办理护照。
今年以来,南浔区法院积极实行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信用修复正向激励机制,在让其“付代价”的同时,也助其重塑诚信形象。当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包括将其名单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性措施。
截至目前,南浔区法院已为50余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