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吨钢材一夜消失,瘦弱女子自首“揽罪”
然而真相没那么简单
通讯员 陈倩琳 朱晨希 周继祥
本报讯 舟岱大桥边的数吨建筑钢材不翼而飞,一名瘦弱女子主动报案称是自己一人所为,警方产生了怀疑,并识破其中猫腻。近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二审。
2019年元宵节刚过,岱山县岱西派出所就接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岱山项目部工作人员的报案,称一批用于建设舟岱大桥的钢材被人偷走,损失数十万元。
警方展开调查后,很快有了线索。然而,两天后,一名50多岁的女子於某在丈夫陪同下,来到派出所自首,称钢材是她盗走的。
眼前的女子有些瘦弱,办案民警打量了她一番后,产生了疑问:被盗钢材重达数吨,凭她一己之力,是如何完成盗取、切割、转运和销赃的?
经进一步盘问,於某边上的丈夫虞某低下了头,承认自己也参与了盗窃。
原来,虞某是某拆船厂老板。2019年1月底,虞某因贷款到期,急需还贷,但苦于没钱周转。作案前临近春节,中交二航局岱山项目部和建筑劳务公司的工人都回家过年了,这批钢材缺人看守。虞某于是向於某提议,将建材偷走卖钱以解燃眉之急。
随即,虞某夫妇雇人将钢材运至附近的小山坡上进行切割,再卖给一家钢铁加工企业。
经调查,虞某夫妇共窃取价值32万余元的钢套箱模板10块、价值3万余元的贝雷架3组以及9个无法估价的夹桩平台,销赃后,得款15万余元。
作案后,虞某夫妇一直惴惴不安。他们心里清楚,自家船厂边上大批钢材不翼而飞,自己一定会被怀疑。所以,当夫妇俩得知警方立案侦查后,便来到了派出所投案。
不过,为什么於某愿意替丈夫扛下所有罪责呢?原来,虞某的拆船厂当时已经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资产由清算组接管。於某文化程度不高,她担心丈夫被抓后自己不懂破产处理事宜,才想出了顶包一计。
此后,岱山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虞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於某作为共犯,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还责令虞某夫妇退赔中交二航局岱山项目部的经济损失。
虞某认为刑罚过重提起上诉。舟山市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