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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浦江泽铭包装有限公司声明

  本公司原股东叶伟英已于2020年6月15日将所持该公司的100%的股权转让给占文革、刘琴芬,该公司转让前所有积欠的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均与受让人占文革、刘琴芬无关。转让后即对浙江浦江泽铭包装有限公司启用新的公司印鉴并变更了法人的工商登记,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浙江浦江泽铭包装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浦江泽铭包装有限公司声明 2020-06-30 2 2020年06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