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年7月3日
(2020)浙0102民初1633号
杭州益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华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益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浙0102民初1633号,因你公司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使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次日上午0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740号
梁卫兵: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梁卫兵、梁庆华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公民代理须知、民商事诉讼权利义务及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3368号
杭州新鼎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方军:原告景乃君诉被告杭州新鼎明影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鼎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方军、陈杰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杭州新鼎明影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鼎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方军、陈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景乃君支付基金份额收益权转让款4349855.12元;二、被告杭州新鼎明影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鼎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方军、陈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景乃君支付违约损失赔偿243424.66元以及以3764752.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自2019年9月27日起计算至转让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损失赔偿款;三、驳回原告景乃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各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3元,由被告杭州新鼎明影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鼎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方军、陈杰负担41599元,由原告景乃君负担140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杭州新鼎明影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鼎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方军、陈杰负担。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10710号
杭州思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方剑辉:本院受理(2019)浙0106民初10710号原告周广永与被告杭州思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方剑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各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中止)、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恢复审理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5132号
刘春、裘云娣:本院受理原告徐民生、徐重阳、徐友好、徐建华与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91民初57号
杭州愣头青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正梅诉被告杭州愣头青餐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91民初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630号
陈小娟、潘奇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小娟、潘奇斌、季忠园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3638号
姜金川、毛明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姜金川、毛明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3638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9924号
林贵棉:本院受理原告付学正诉被告林贵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99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12民初830号
方小辉(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银坑村):本院受理原告胡建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12民初8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被告方小辉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胡建玉借款人民币50000元。 如果被告方小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方小辉负担。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破41号之三
2019年9月11日,本院根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隆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捷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截至2020年6月16日,共有2户债权人申报2笔债权,金额共计4340561.97元;经审查确认2户债权人申报2笔债权,金额共计4305045.25元。本院认为,债务人温州捷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清楚,其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亦无第三人提供足额担保。温州捷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亦无相关权利人申请和解或重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6月29日裁定宣告温州捷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2787号
邓汶霖、张柏勇: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邓汶霖、张柏勇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28日9:00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们务必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2674号
赵艳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保华与被告赵艳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审理阶段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1日14时30分在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5民初435号
庄孝华:本院在审理原告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庄孝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现定于2020年10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中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审判长叶政茂、人民陪审员张思迎、苏友杰(替补:夏珊珊、杨帮唐)组成合议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温州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慈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并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由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负责组成清算组,现决定由林武律师作为清算组负责人,徐瑞岳、叶子、袁法加、陈继车作为清算组成员参与本案的公司清算。温州慈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温州慈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地址:温州大道亨哈大厦6楼;联系人:叶子;电话:135065260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需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关的法律后果。温州慈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27民初6782号
张连福、彭旭东:本院受理原告钟文聪与被告林远宗、第三人张连福、彭旭东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钟文聪于2020年6月21日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327民初678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27破31号之一
2019年12月24日,本院根据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苍南县鑫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管理人接受指定之日起至今,鑫港公司未向管理人交付现金,也未移交财务、经营资料。现已查明鑫港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经管理人对鑫港公司的资产清查,未发现可供清偿的财产,现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的规定,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4款、第107条第1款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6月22日裁定宣告鑫港公司破产并终结鑫港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鑫港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遗失作废。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81民破67号之二
因债务人瑞安市东昌涂料厂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结,现该公司已无可供分配的其他破产财产,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瑞安市东昌涂料厂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20条第2款的规定,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裁定终结瑞安市东昌涂料厂破产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2557号
梅旭东: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敏剑、梅旭东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4559号
林新德、郭丹兵、林真松:原告朱旭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4650号
许建友、赵继萍:原告毛庆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481民初36号
海宁市嘉裳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钱国兵与被告海宁市嘉裳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81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海宁市嘉裳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钱国兵货款6181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61815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全部清偿日止)。案件受理费134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640元,合计1986元,由被告海宁市嘉裳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海宁市嘉裳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在本判决生效后直接支付给原告钱国兵。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海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