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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112民初2045号 

  戴盛林(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护城路):本院受理蒋晓波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币60000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9日9时在本院20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20)浙0825民初142号

  徐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徐振炎与被告徐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825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如下:一、徐建军归还徐振炎借款3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本金3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以年利率24%为限。);二、徐建军赔偿徐振炎律师代理费损失10000元。上述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00元,由徐建军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20)浙1004民初1989号

  陈敬长、林冬玲: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陈敬长、林冬玲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原告要求判令被告陈敬长立即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07322.68元(其中本金94994.47元、截至2020年4月1日利息9199.52元,其他费用3128.69元),及自2020年4月2日起至实际偿还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滞纳金;判令被告林冬玲对陈敬长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张凯水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吴挺峰、沈敬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20年10月12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20)浙1124民初362号

  潘潇俊:本院受理原告何贺平与被告潘潇俊返还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1124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松阳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20-07-16 2 2020年07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