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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特星标模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特星标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8月27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11月7日经缙云县人民法院(2018)浙1122破3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0年7月23日实施,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5859958.78元,其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合计2095377.03元;抵押优先债权金额9418727.55元,清偿率100%;劳动债权金额1754875.87元,清偿率100%;税费债权金额149986.33元,清偿率100%;普通债权金额69742623.55元,分配金额2440992元,清偿率3.5%。

  特此公告

  浙江特星标模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7 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0-07-23 2 2020年07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