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研创新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之江实验室律师服务团成立
本报记者 肖春霞
本报讯 7月30日,由省司法厅牵头成立的之江实验室律师服务团举行聘任仪式。未来,12名精英律师将发挥自身优势,为之江实验室的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之江实验室承担着科研创新和科研体制机制创新的双重任务。如何在实现创新的同时,规避相关法律风险?今年5月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到之江实验室开展“三服务”活动时表示,省司法厅将全力支持、服务之江实验室的建设发展,为其建设世界一流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中心保驾护航。之江实验室律师服务团就此萌芽。
随后,省司法厅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法律保障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在全省范围内精选了12名精英律师,组成之江实验室律师服务团。服务团成立后,12名来自知识产权、仲裁、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等各领域的法律精英,将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核、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不定期为之江实验室提供科研合作、科技成果转换、人事管理、技术保密、知识产权应用、制度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想我们所想、急我们所急,必将有力促进实验室依法有序发展,希望此次合作能从法律层面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国家实验室建设的‘浙江经验’。”之江实验室相关负责人表示。